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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元旦前放寒假!最新广东中小学、高校期末考及寒假安排来了
根据疫情形势和当地实际,部分中小学生元旦起放寒假
12月8日,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《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统一安排全市中小学校(幼儿园)寒假时间:
根据疫情形势和该市实际,小学、初中非毕业年级在元旦前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,学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放寒假,教职工正常上班,学校自1月16日起放寒假;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自1月16日起放寒假;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;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。
中小学校(幼儿园)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1日。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,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。
入冬以来,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,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形势严峻、任务艰巨,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。
《通知》强调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,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,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,坚持人物同防、多病共防,加强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,做好教室、食堂、宿舍、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,因时因地因校细化防控方案,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地各校要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,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,完善应急预案,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,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,强化应急演练。要加强健康教育,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,养成勤洗手、“一米线”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。要持续开展冬春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,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,加强健康知识科普,倡导文明健康、绿色环保生活方式,助力冬春季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,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。高校坚持“错峰”原则,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,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。要在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(领导小组、指挥部)指导下,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,适时发布本地本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。
近日,
广东各地教育局、高校也陆续公布了期末考试及寒假安排,一起随小媒君来看↓↓↓
昨天,中山公布了中小学期末考试安排:
2020-2021学年上学期
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期末水平测试
(点击查看大图)
2020-2021学年
上学期初中期末水平测试
(点击查看大图)
英语听说测试时间:
七年级:2020年12月22日八年级:2020年12月23日九年级:2020年12月24日全省各地中小学、各高校寒假安排:
(点击图片即可阅读)
来源:广东教育传媒综合自教育部、中国教育报、各地市教育局、各高校官网官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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